物业服务的无形性决定了服务无法存储,往往导致时间和空间上的供需矛盾,影响物业管理效率。服务本身虽然不能存储,但是服务体验是可以积累的。这样一来,服务水平可以不断提高,服务品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。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(物业使用人和其他物业服务消费者)提供服务。业主(物业使用人)一旦接受服务并支付费用,交易完成,业主(物业使用人)就没有“实质性”的服务产品。所有权的缺失会让业主(物业使用人)在购买服务时感到有风险,这对服务营销活动提出了挑战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,应当以**颁布的示范文本为依据。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,双方应遵循公平、诚实、可信、合法的原则,经充分协商讨论后方可签字。物业管理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,除了签订一般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外,还应注意以下四点:1.物业服务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下的有偿服务,免费提供服务是福利制度的产物。特别是在我国体制转轨时期,消费者更欣赏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福利房管理制度。无偿承诺不利于全社会全面正确认识、认可和践行社会化、专业化、市场化的物业管理。2.免费提供物业服务导致居民和雇主享受的服务不一致。除了公共服务之外,物业管理是提供给所有居民的,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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